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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部牛仔</I>在2004-8-10 18:41:19的发言:</B>

<><FONT size=5><FONT color=#f70968>      多方“打点”,</FONT>并非我在破坏法律的公正。明明是事实非常清楚的一宗经济纠纷(被告欠钱不还),从立案到开庭,本来我是充满信心来求助法律给我一个公正,但一进法院,我感觉我倒是一个罪犯,处处遭到冷眼、呵斥,就连去交钱,人家都没给个好脸,眼看着被告就要外逃,我也没一点办法,法院迟迟不采取行动。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纳税人,在公权面前自己显得是多么的弱小而无助!人家一句“按程序办!”就使被告逃之夭夭。知道内幕的人告诉我说:你得打点!因为被告也在活动。我在十分无奈的情况下只得就范,是我在破坏法律的公正吗?我一不是法官,二无权势,我能破坏法律的公正吗?为了讨得公正我才求助于法律,我干吗要破坏这个“神圣的公正”。</FONT><FONT size=5>98年的判决,到现在都不能执行,我们要法院干吗?被告逃跑,让我去找,这个国家还要司法机关干吗?拿着国家财政的工资,收了高额的诉讼费、每次申请执行还要执行费,要申请人提供车辆,到外地去执行还的申请人负担法院人员的吃喝拉撒、还得对执行人员还的好生伺候。看看,我们不要说是讨个公正,我们还有人格吗?</FONT></P>
<><FONT size=5>       人家赵燕在美国被打,你看看是什么阵势!</FONT></P>
<><FONT size=5>       现在在论坛上发发牢骚,还保不住这个帖子被屏蔽!</FONT></P></DIV>
<><FONT color=#f70938 size=7>1、你的打点给谁了?如果是法官,你是不是不敢告?好,现在你的案子不是你觉得已经没有希望了吗?你告啊,从纪检到检察,哪一级都行,中级法院纪检电话 6986282 6986300,直接打电话就行,不用透露你的姓名,可以保证对你的资料保密。</FONT>
<><FONT color=#f70938 size=7>2、知道内幕?谁知道内幕?有什么内幕?什么样的内幕?人民的权利机构,让你说成了充满肮脏和龌龊的陋巷?既然这样,你站在街上骂就能把钱拿回来了,要法院干什么?</FONT>
<><FONT color=#f70938 size=7>3、注意你的言辞,你现在已经在诽谤我们,我保留我的诉讼权利。我希望你自重!!</FONT></P>
我思考故我永生 我失去故我珍惜 我快乐故我堕落 我痛苦故我存在
<>让事实说话。</P>
<>人民的权利岂能让个别人败坏!!</P>[em05][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2 1:50:13编辑过]


老骥伏枥 志在千里 扎根红柳 网聚友谊
<>好  我去找棒去!</P>
<>我相信 法律永远是保护弱者的 </P><>个别的问题是不能代表所有的  !!</P>
第一次你给的深情地拥抱.... 从此知道我的世界里还有一个你~~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极度心寒</I>在2004-8-10 19:36:09的发言:</B>


<><FONT color=#f70938 size=7>1、你的打点给谁了?如果是法官,你是不是不敢告?好,现在你的案子不是你觉得已经没有希望了吗?你告啊,从纪检到检察,哪一级都行,中级法院纪检电话 6986282 6986300,直接打电话就行,不用透露你的姓名,可以保证对你的资料保密。</FONT>
<><FONT color=#f70938 size=7>2、知道内幕?谁知道内幕?有什么内幕?什么样的内幕?人民的权利机构,让你说成了充满肮脏和龌龊的陋巷?既然这样,你站在街上骂就能把钱拿回来了,要法院干什么?</FONT>
<><FONT color=#f70938 size=7>3、注意你的言辞,你现在已经在诽谤我们,我保留我的诉讼权利。我希望你自重!!</FONT></P></DIV>
<>        <FONT size=4>告,象我这样的案子,恐怕不止我一个吧!这个问题是告能解决的吗?我连我一个正当的诉讼到现在都无法了结,我还值得再去告吗?吃了、喝了、玩了,你能把我怎样?</FONT>
<><FONT size=4>      我所说的事情,国内媒体揭露的比我所说的黑暗的多,你起诉啊!</FONT>
<><FONT size=4>      让大家看看,这是什么样的恐吓!诽谤罪已经给你扣上了!你还敢去告,诬陷罪在等着你!</FONT>
<><FONT size=4>      我看这个地方也已经被一些人弄的不干不净了,我还有必要在这费口舌吗?</FONT></P>
<><b>     《中国外交部被李肇星弄得不伦不类》——红柳时事论坛中的帖子,诽谤外交部,你赶快起诉啊!</b></P><><b></b>
</P>
<>       曾有贪官说过:你告我贪污,就是攻击党,攻击政府,我马上可以把你抓起来!结果自己被政府毖了!</P><>       今有人又说,你敢反映法院判案中存在的问题,你就是诽谤法院!</P><>       在论坛了都遭遇如此粗暴的恐吓!你想你真到了这种人的手里办案,要不小心碰坏人家什么,说不定就是破坏公共财产罪;你要是不小心打个喷嚏,把口水溅到人家脸上,那就是侮辱法官罪!</P><>       那些依仗国家权利对老百姓吃、拿、卡要的办案人员,那一个不是堂堂正正的拿着法律条文来给你使拌!</P>
<DIV class=quote><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以下是引用<I>西部牛仔</I>在2004-8-10 22:43:00的发言:
</FONT></B>
<><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曾有贪官说过:你告我贪污,就是攻击党,攻击政府,我马上可以把你抓起来!结果自己被政府毖了!</FONT></B></P>
<><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今有人又说,你敢反映法院判案中存在的问题,你就是诽谤法院!</FONT></B></P>
<><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在论坛了都遭遇如此粗暴的恐吓!你想你真到了这种人的手里办案,要不小心碰坏人家什么,说不定就是破坏公共财产罪;你要是不小心打个喷嚏,把口水溅到人家脸上,那就是侮辱法官罪!</FONT></B></P>
<><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       那些依仗国家权利对老百姓吃、拿、卡要的办案人员,那一个不是堂堂正正的拿着法律条文来给你使拌!</FONT></B></P></DIV>
<><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FONT></B>
<><B><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cc3370 size=5>贪官被谁毙了?还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吗!</FONT></B></P>
[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2 1:51:55编辑过]


老骥伏枥 志在千里 扎根红柳 网聚友谊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部牛仔</I>在2004-8-10 22:43:00的发言:</B>
<>       曾有贪官说过:你告我贪污,就是攻击党,攻击政府,我马上可以把你抓起来!结果自己被政府毖了!</P>
<>       今有人又说,你敢反映法院判案中存在的问题,你就是诽谤法院!</P>
<>       在论坛了都遭遇如此粗暴的恐吓!你想你真到了这种人的手里办案,要不小心碰坏人家什么,说不定就是破坏公共财产罪;你要是不小心打个喷嚏,把口水溅到人家脸上,那就是侮辱法官罪!</P>
<>       那些依仗国家权利对老百姓吃、拿、卡要的办案人员,那一个不是堂堂正正的拿着法律条文来给你使拌!</P></DIV>
<><FONT color=#0033ff size=5>有贪管说的那样的话,我们的确听过了,可是他们被钉在了历史和人民的耻辱柱上,受到了万世的唾骂。你听了那么多的音乐,看了那么多的电视,欣赏了那么多的电影,见过哪一个贪官是被现在的人津津乐道,万古颂扬的吗?哪一个是表著丹青的?他们的颓败,他们的丑恶不是都在时时刻刻在被当作我们的反面教材被教育他人吗?最后的贪官是怎样被揭露出而被抓的毙的吗?是国家的权利机构,说的更加简单就是国家的暴力机构,古代的皇帝,近代的司法机构。既然你知道了贪官的下场,也知道了最终惩治他们的机构,为什么还要信口雌黄的攻击政法单位?贪官的威胁是因为他心虚,必须要这样来恐吓老百姓,使老百姓不敢去控告他们,不敢使他们的丑恶嘴脸暴露在人民群众的面前,但是这样的贪官的最后下场呢?你自己说的很明白了,被毙了!!这是他们的必然下场,在前面的帖子中写的相当的明确了,我们欢迎你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权利,也给了你中级法院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如果你已经对法院的监督机构已经失去了信任,那么可以向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的职务犯罪科检举,这些正常的渠道为什么都不走?</FONT>
<><B><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5>你想你真到了这种人的手里办案,要不小心碰坏人家什么,说不定就是破坏公共财产罪;<FONT color=#0909f7>你要是这样,你需要照价赔偿,如果你的行为是故意的,而且你损坏的东西的价值达到了量刑的标准,你一样要为你的行为负担罪责。法律的基本知识,我想不用给你讲了吧?</FONT>你要是不小心打个喷嚏,把口水溅到人家脸上,那就是侮辱法官罪!<FONT color=#0066ff>你对国家的法律是否了解?不小心就能定罪?你受到了这样的待遇?不要把意想的事情就当作自己想当然的理由来污蔑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你想象的这个罪!!</FONT></FONT></B>
<><FONT color=#0033ff size=5>我们现在权且暂时不论对你的案子人民法院是不是判决不公正,执行是否及时,态度是否生硬,仅仅因为自己的一个案子上的事情,就在这里大而言之的说所有的法官都是贪赃枉法,所有的法官都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素质低下不如卖菜的老农,人格低下不如作台的小姐,整个司法机构一片乌烟瘴气,不堪入目,很难想象你自己的素质和水平。前面说过了,任何司法机构都不能保证不出现害虫和败类,但是只是以偏盖全,一棍子打倒一片,这和所谓粗暴对待你的你所谓的“法官”们有什么区别?不要用自己的手去打你的脸。</FONT>
<><FONT color=#0033ff size=5>最后,我想说的是,你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你自己认为是什么?如果你认为是简单的抨击和批评,那么我走到你的面前说你是禽兽,那么你认为我是善意的批评和抨击?曾不止有一个报道称教师或者是教育工作者强奸未成年的学生,曾不止有一个报道称税务人员粗暴殴打个体工商户,曾不止有一个报道称某地官员粗暴对待当地百姓,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全部都是禽兽?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全国的教育机构呆的都是禽兽?是不是全国的税务机构全是赃官?是不是全国的政府官员都在横征暴敛、横行无忌?简单的以自己的感受就认为全国法院系统的都是赃官,不是诽谤是什么?如果有朝一日,某人因为你所在的系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就这样的评价你们所有的人,你认为是什么?按照你的修养,我想你会认为这是对你们善意的批评吧?</FONT>
<><FONT color=#0033ff size=5>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自认为没有这样的行为的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不容忍我每天辛勤的工作被简单的否定和践踏。</FONT>
<><FONT color=#ff0033 size=7>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FONT></P>
我思考故我永生 我失去故我珍惜 我快乐故我堕落 我痛苦故我存在
义正辞严,顶起来。我们也期待着西部牛仔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向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走去!期待中!![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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