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部牛仔</I>在2004-8-10 22:07:39的发言:</B>


<>        <FONT size=4>告,象我这样的案子,恐怕不止我一个吧!这个问题是告能解决的吗?我连我一个正当的诉讼到现在都无法了结,我还值得再去告吗?吃了、喝了、玩了,你能把我怎样?</FONT>
<><FONT size=4>      我所说的事情,国内媒体揭露的比我所说的黑暗的多,你起诉啊!</FONT>
<><FONT size=4>      让大家看看,这是什么样的恐吓!诽谤罪已经给你扣上了!你还敢去告,诬陷罪在等着你!</FONT>
<><FONT size=4>      我看这个地方也已经被一些人弄的不干不净了,我还有必要在这费口舌吗?</FONT></P></DIV>
<>
<><FONT color=#0000ff size=5>1、你从何得知你这样的案子全国不止你一起?即使有很多,又能代表什么?我先不简单的否认你是不是在法院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打官腔的作风,但是申请执行人应该配合人民法院,有什么不对?既然你认为告是没有作用的,那么当初在你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的时候,你为什么还会想起人民法院?想起诉讼?想到用法律来维护你的权利?</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2、国内媒体揭露的,我想应该都已经得到了惩处。其中影响较大一些的例如云南的“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法院院长,不是一样受到了国法党纪的惩处了吗?揭露,我们不怕,而且欢迎,苦口良药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切除毒瘤的阵痛总比把痛苦长久的分给人民群众要好的多。只要中级法院有这样的败类,你一样可以揭发检举,我以自己的人格和生命担保,只要你说的事情是属实的,他必然会得到他应得的惩罚。</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3、恐吓??从何谈起?你是不是在诽谤,我想在上面说的已经很清楚了。一句保留诉讼权利你就认为是在恐吓你?连这你都受不起,那么你当初把你的官司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初衷是什么?不是想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你的权利?我现在用法律就是恐吓你了?你的胆子未免忒小了些。</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4、希望你能就你不理智的行为和言行向本不应受到打击的人道歉!</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最后,还是那句话,希望你能运用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途径来维护你的权利。中国的大地上我至今仍然相信正义长存!!</FONT></P>
我思考故我永生 我失去故我珍惜 我快乐故我堕落 我痛苦故我存在
<FONT color=#ff0033 size=7>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FONT>
我思考故我永生 我失去故我珍惜 我快乐故我堕落 我痛苦故我存在
<><FONT face=幼圆 size=4><B>这么激烈的辩论,***真的是偏激了,也许你受到不公的待遇,但是我相信那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不是所有的都是你说的那样,如果你还有一点理智,请你也相信正义!</B></FONT></P>
<><b><FONT face=幼圆 size=4>不好意思改一下</FONT></b></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1 21:46:37编辑过]


sんi认爲比她多了Уī份孤单☆曾經以爲念念吥忘Dê东西,總囿①天會變啲面目全非.〾 .. 时光沒迶教會誐任何东西,却教會了Wā吥喓輕易地相信壹個神话
<>法院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一个集体!法院的工作人员从上到下,从大到小都是这个集体的一分子,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法院办事遇到不公自然骂的是法院!!其实在一起工作谁清谁浊大家心有明鉴,有些人是因为顾面子,有些人因为顾自己的前途,还有些胆小怕事……!所以都不会去捅这层窗户纸而已!!!既然这样就不要怕别人骂!!你没违纪,但别人违纪你视而不见,作为执法人员你也应受法办!你也就不要怪人家以点带面的骂人了!!</P><>作为法院里面的一分子,当别人大骂法院黑暗、污浊的时候,不应该是拿言辞来抗辩自己的清白,而是应该慎重的反省自己,然后用行动去捍卫法院的集体荣誉,把污浊的东西清理出去,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P><><FONT color=#ff0000 size=7>搞翻贪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FONT></P>
真的本质 善的行为 美的表现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鱼鱼</I>在2004-8-11 2:38:06的发言:</B>
<FONT face=幼圆 size=4><B>这么激烈的辩论,楼主真的是偏激了,也许你受到不公的待遇,但是我相信那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不是所有的都是你说的那样,如果你还有一点理智,请你也相信正义!</B></FONT></DIV>
<>汗~~~~~~~~~~鱼鱼,这个楼主偏激从何而来啊?</P>[em01][em01][em01][em01]
聰明的人比愚笨的人多得一點尊敬; 漂亮的人比醜陋的人多得一點疼愛;有才華的人比愚拙的人多得一點欣賞;但你給了我你的心、你的愛、你的時間、你的善良 我就是愛你本來的樣子.....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极度心寒</I>在2004-8-11 2:26:12的发言:</B>


<>
<><FONT color=#0000ff size=5>1、你从何得知你这样的案子全国不止你一起?即使有很多,又能代表什么?我先不简单的否认你是不是在法院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打官腔的作风,但是申请执行人应该配合人民法院,有什么不对?既然你认为告是没有作用的,那么当初在你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的时候,你为什么还会想起人民法院?想起诉讼?想到用法律来维护你的权利?</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2、国内媒体揭露的,我想应该都已经得到了惩处。其中影响较大一些的例如云南的“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法院院长,不是一样受到了国法党纪的惩处了吗?揭露,我们不怕,而且欢迎,苦口良药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切除毒瘤的阵痛总比把痛苦长久的分给人民群众要好的多。只要中级法院有这样的败类,你一样可以揭发检举,我以自己的人格和生命担保,只要你说的事情是属实的,他必然会得到他应得的惩罚。</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3、恐吓??从何谈起?你是不是在诽谤,我想在上面说的已经很清楚了。一句保留诉讼权利你就认为是在恐吓你?连这你都受不起,那么你当初把你的官司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初衷是什么?不是想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你的权利?我现在用法律就是恐吓你了?你的胆子未免忒小了些。</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4、希望你能就你不理智的行为和言行向本不应受到打击的人道歉!</FONT></P>
<><FONT color=#0000ff size=5>最后,还是那句话,希望你能运用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途径来维护你的权利。中国的大地上我至今仍然相信正义长存<FONT size=4>!!</FONT></FONT></P></DIV>
<><FONT size=4></FONT>
<><FONT size=4>       我不知你是刚进法院还是一名老法官,你连法院一年有多少案件不能执行恐怕都不清楚吧?全国有多少积压的无法执行的案件这是媒体曾公开过的数据,你记不记前几年的执行专项整治,就在那样的专项整治中,也有多少案件不能执行?</FONT></P>
<><FONT size=4>       既然这样的问题都不代表什么?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FONT></P>
<><FONT size=4>      我当初要不是认为法院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国家机构,是讨得公正的地方,我当然不会去法院!如果你没有打官司的经历,你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感受!</FONT></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部牛仔</I>在2004-8-10 22:07:39的发言:</B>




<>        <FONT size=4>告,象我这样的案子,恐怕不止我一个吧!这个问题是告能解决的吗?我连我一个正当的诉讼到现在都无法了结,我还值得再去告吗?吃了、喝了、玩了,你能把我怎样?</FONT>
<><FONT size=4>      我所说的事情,国内媒体揭露的比我所说的黑暗的多,你起诉啊!</FONT>
<><FONT size=4>      让大家看看,这是什么样的恐吓!诽谤罪已经给你扣上了!你还敢去告,诬陷罪在等着你!</FONT>
<><FONT size=4>      我看这个地方也已经被一些人弄的不干不净了,我还有必要在这费口舌吗?</FONT></P></DIV>
<>
<><FONT face=幼圆 color=#ff0066 size=5>1、建议西部兄参考一下《网上论战输赢双十规则》,修身养性,提高自身素质</FONT></P>
<><FONT face=幼圆 color=#ff0066 size=5>相关连接:<a href="http://www.hongliu.org/bbs/dispbbs.asp?boardID=6&amp;ID=16580&amp;star=1&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hongliu.org/bbs/dispbbs.asp?boardID=6&amp;ID=16580&amp;star=1&amp;page=1</A></FONT></P>
<><FONT face=幼圆 color=#ff0066 size=5>2、有关诽谤和恐吓的说法,西部兄是不是翻一下有关法律书籍再说话?或者在普法学习中加以重视?</FONT></P>
<><FONT face=幼圆 color=#ff0066 size=5>3、比这个黑暗得多的事都能被媒体揭露,并予以纠正,西部兄难道不应该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FONT></P>
<><FONT face=幼圆 color=#ff0066 size=5>4、希望西部网友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捍卫法律公正,人人有责,责无旁贷!!!维护法律尊严,从身边做起!!!</FONT></P>
<P><FONT face=幼圆 color=#ff0066 size=5>5、论战中注意言辞,不要对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或人格方面的攻击</FONT></P>
聰明的人比愚笨的人多得一點尊敬; 漂亮的人比醜陋的人多得一點疼愛;有才華的人比愚拙的人多得一點欣賞;但你給了我你的心、你的愛、你的時間、你的善良 我就是愛你本來的樣子.....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壹夜暴富</I>在2004-8-11 8:22:48的发言:</B>

<>法院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一个集体!法院的工作人员从上到下,从大到小都是这个集体的一分子,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法院办事遇到不公自然骂的是法院!!其实在一起工作谁清谁浊大家心有明鉴,有些人是因为顾面子,有些人因为顾自己的前途,还有些胆小怕事……!所以都不会去捅这层窗户纸而已!!!既然这样就不要怕别人骂!!你没违纪,但别人违纪你视而不见,作为执法人员你也应受法办!你也就不要怪人家以点带面的骂人了!!</P>
<>作为法院里面的一分子,当别人大骂法院黑暗、污浊的时候,不应该是拿言辞来抗辩自己的清白,而是应该慎重的反省自己,然后用行动去捍卫法院的集体荣誉,把污浊的东西清理出去,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P>
<><FONT color=#ff0000 size=7>搞翻贪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FONT></P></DIV>
<>
<><FONT face=隶书 color=#0938f7 size=5>此言差矣!!!!!</FONT></P>
<><FONT face=隶书 color=#0938f7 size=5>在法律上,犯罪嫌疑人都还有抗辩权,何况现在是法官的同事????居然要求法官们在别人大骂指责的同时,连话都不说,这不但不利于惩治腐败,也会不利于维护法院形象。</FONT></P>
聰明的人比愚笨的人多得一點尊敬; 漂亮的人比醜陋的人多得一點疼愛;有才華的人比愚拙的人多得一點欣賞;但你給了我你的心、你的愛、你的時間、你的善良 我就是愛你本來的樣子.....
楼上,维护法院形象要紧还是维护法律公正要紧?????????????????????????
真的本质 善的行为 美的表现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壹夜暴富</I>在2004-8-11 9:11:33的发言:</B>
楼上,维护法院形象要紧还是维护法律公正要紧?????????????????????????</DIV>
<><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当然是法律公正,正因为如此,我才希望西部兄能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法律公正。</FONT>
<><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而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其形象和法律公正有很大联系,法官维护自己的形象,就是维护法院形象,也是法律正义形象的一部分。</FONT>
<><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明确规定:</FONT>
<><A><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第三章</FONT></A><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 义务和权利</FONT>
< align=justify><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  第八条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FONT></P>
<BLOCKQUOTE>
< align=justify><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FONT></P>
< align=justify><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4>所以说,你要求法官在蒙受不白之冤时,连话都不说,完全是不合法的。申诉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FONT></P></BLOCKQUOTE>
聰明的人比愚笨的人多得一點尊敬; 漂亮的人比醜陋的人多得一點疼愛;有才華的人比愚拙的人多得一點欣賞;但你給了我你的心、你的愛、你的時間、你的善良 我就是愛你本來的樣子.....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