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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柳法律热线】
» [原创]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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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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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魂,怎么光贴权利,不贴义务??
真的本质 善的行为 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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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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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晕的,我引用哪部分就贴哪部分,非得贴全啊?那不成你想看???自己网上找找吧,很多网站都有啊。[em05]
聰明的人比愚笨的人多得一點尊敬; 漂亮的人比醜陋的人多得一點疼愛;有才華的人比愚拙的人多得一點欣賞;但你給了我你的心、你的愛、你的時間、你的善良 我就是愛你本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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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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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这是不是就是大家想要的激情燃烧的岁月?</P><
>既然 来了就希望大家珍惜这次机会 认真学习论坛里面《论坛论战输赢双十规则》 把争论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P><
>大家也从这次辩论中看到 懂法和不懂法的差别</P><
>法律是属于人民的 </P><
>而人民如果对法律没有一种全面的了解 难免会造成法律是掌握在政府 掌握在某些执法人员手中</P><
>只有大家真正的了解法 懂得执法的具体环节</P><
>才能握起“法律”这把双刃剑 劈贪官 维护自己的权利…………</P><
>希望 大家在这里辨的开心 </P><
>你们继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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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夜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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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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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孤魂!!</P><
>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在这里只贴权利不贴义务是不对滴!!本来议论的话题就是某些人不尽义务的问题!不是法官有多大权利的问题!!</P>[em05]
真的本质 善的行为 美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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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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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
><FONT color=#0938f7 size=5>回楼上的——</FONT></P><
><FONT color=#0938f7 size=5>法律的尊严体现在什么方面?难道不是体现在法院的执法水平方面?如果连运用国家法律维护公民权利的法院都变成了可以任人辱骂、诋毁的地方,国家法律从何体现?法律的尊严和肃穆不就变的不名一文。老百姓还如何相信在法院能讨回自己的公道?作为一名法官,在受到他人不公正的评价,甚至受到他人不怀好意的侮辱的时候还不能站出来为自己乃至法院系统辩驳,我们的权利何在?你们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就可以指天骂地的,我就得在这里忍气吞声任你们诋毁?什么逻辑?我在最后已经明确了我的态度,我都在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为什么你就不能容忍别人的辩白?</FONT></P><
><FONT color=#0938f7 size=5>回西部——</FONT></P><
><FONT color=#0938f7 size=5>执法难,执行更难,这是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全力改变的问题。如果不是因为多方面的原因,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执行的时候,有来自领导阶层的干预,有敢于抗法的人刁难,有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的无奈,有四处寻找不到的辛苦,这些你知道不知道?你也知道全国法院在整治这个问题,为什么要整治,不就是因为想更好的维护公民的权利吗?不就是想让每一个拿到判决的公民能讨回他们的公道吗?还要问我是不是刚进法院,就算刚进就可以任你侮辱诋毁不说一字?笑话!!给了你许多的方法,也把可以检举举报的电话给你了,你就不能不用世俗的骂街方法来维护你的权利吗?再说你就算骂了,你认为有用吗?我们上红柳的看见你的帖子,除了在批评你的观点,改变你对法院系统不正确的看法之外,还在竭尽全力的帮你,希望你能走正规的渠道,用正规的方法,以法律的武器维护你自己的权利,这样的苦心你难道就是不明白?明知自己是错的,还要在这里继续你错误的观点,我不拍你的砖我拍谁?以偏盖全,动不动就说法院的法官都是一样的,好象是天下乌鸦一样黑,作为自认清正、廉洁、在全力维护正义的一名法官来讲,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为了自己和广大和我一样的法官对此进行辩白和抨击!如果你继续这样一意孤行,除了引起别人对你的鄙视外,我想本人的素质和水平也高不到哪里去,也就不必我耗费时间精力去帮助你了,你认为这样能讨回你的公道的话,你就这样继续做吧。希望欠你钱的那个有朝一日能被你漫骂法院的精神所感动,主动的把钱还给你。</FONT></P>
我思考故我永生 我失去故我珍惜 我快乐故我堕落 我痛苦故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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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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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P><
>首先声明,我在这里没有诋毁任何人,诋毁谁了你给我指出来,我回去专门给他道歉!!!</P><
>其次你要明白,公务员和人民群众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公务员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公务员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犯错你们可以法律执行,你们犯错,人民无奈的时候也只有骂骂街!!人民是弱势人群!!!!</P><
>再次,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法院工作,我也没问过你是否是法院里的新来的!!</P><
>再次,既然你是法院工作者就不应该在次大喊“执法难”,你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该正直去面对一切!!</P><
>再次,我一直走在正规的渠道上,我从来不送礼,对于行政不作为,我会倾家荡产去维权!!</P><
>最后,是别人打官司钱没要回来,不是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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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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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为法院名誉最好的辩驳就是公正执法!!有些话可能让你反感,但绝对没有针对你个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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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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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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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看清了再回贴,你说的那些是回西部的。</P><
>另外,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什么时候变成了弱势群体?既然是群体,那么证明是一小部分人,和人民的定义首先就不相符。</P><
>其次,既然是自己选择的道路,都要付出代价,我就会坦然面对,追求正义一样要付出代价,但不是这样的代价。</P><
>最后,公务员实际上是仆人,是人民的仆人,但不是肆意侮辱漫骂的对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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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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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君王之怒,流血漂橹;布衣之怒,以头抢地而!”虽然现在不是封建社会,但任何社会形态下都有强势与弱势两种主体存在!!</P><
>假如你是警察,你受过训练,你配备警械,面对普通人群,你就是强势群体;假如你是汽车司机,你开着汽车在大街上走,大街上的行人就是弱势人群!!!</P><
>这些人相对的弱势人群难道不是人民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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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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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vbbs</P><
> 西部从来没有诋毁过谁、更没有诋毁过法院。不要动不动就乱扣帽子,法院定罪,是通过法庭辩论、举证后才能说某人有什么罪。我的帖子里说什么地方的法院吗?指名道性的说某某法官了吗?请问那一句话是骂人的话?就凭一个网名,就证明你是法官吗? </P><
> 我如实在这里反映自己在法院遇到的不公正待遇,反映法院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就是诋毁。那要舆论监督干吗?老百姓对神圣的法院不敢说半个不字,那法院犯法了谁敢告?凭几个监督电话就能让我的问题的到解决,那个机关没几个监督电话,我们的腐败和社会问题都解决了吗?</P><
> 那些口口声声强调自己尊严和权利的人、能为老百姓办事吗?</P><
> 人家任长霞强调过自己的尊严吗?</P><
> 我们伟大的邓小平老人家说自己是中国人民的儿子,难到他老人家就没有威望吗?</P><
> 敢于说几句真话就是素质有问题!我听过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家的发言比我激烈,人家素质不高吗?没有修养吗?</P><
> 我反映的问题没有攻击、诋毁法院,你也代表不了法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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